
2013-09-02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督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报送业务情况的报告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3年8月16日收悉《关于请协助督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未报送业务情况企业的函》后,我厅及时对全省已备案的集团、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就第二季度业务情况报送工作进行了督查,基本情况如下:
函中通报了我省已备案但未报送2013年第2季度业务情况的企业共12家,经过我厅再次核对,另有丽江贸易有限公司(备案号530700AAA0021)、宣威市双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号530300AAA0024)2家备案企业未报送业务情况。接通知后,我厅立即向14家企业所在地州市商务部门转发了商务部督查函,并明确要求基层商务部门认真落实商务部工作要求,抓紧督促辖区内备案企业报送业务情况。经各州(市)商务部门和企业、银行共同努力,截止8月31日,14家未报送业务情况的企业中有10家于8月31日前报送了业务情况,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备案号530100AAA0021)、丽江市古城区丽客隆超市(备案号530700AAA0022)、丽江贸易有限公司(备案号530700AAA0021)、曲靖市福万家商业有限公司(备案号530300AAA0022)等4家企业未报送本年第2季度业务情况。对尚未报送业务情况的发卡企业,我厅已要求当地商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
综合来看,我省部分发卡企业未按要求报送业务情况的原因如下:
一是大部分企业工作人员对业务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或因人员变化致使报送工作延误,经基层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这部分发卡企业已完成了报送工作。
二是个别企业登录信息系统后找不到相应的填报表格。如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多次登录系统填报未果,正在和后台管理中心联系。
三是个别州(市)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不熟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如丽江贸易有限公司、怒江天顺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的情况下,当地商务部门就给予了备案,造成严重漏洞。此问题已责成当地主管部门马上改正。
四是个别企业心存侥幸,故意托延。如丽江市古城区丽客隆超市、曲靖市福万家商业有限公司。
五是个别企业填报错误,州(市)商务部门未予确认或错误确认。如宣威市双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吉玛特百货有限公司、怒江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怒江天顺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六是各州(市)资金存管银行不能较好地履行资金监管义务,对企业报送的业务情况不及时予以确认,致使商务部门不能按时确认。
针对备案企业在业务情况报送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下一阶段,省厅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对未按要求报送业务情况的企业进行通报。二是向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三是视情举办针对企业、银行和基层商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班。
此报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