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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期,商务部会同监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部门,赴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四川5省市,对51家企业进行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联合督查。此次督查对进一步推动各地积极贯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落实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三项制度,加快发卡企业 备案,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春节前初步遏制违规发卡行为起到了明显效果。
同时,各地积极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工 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6日,全国26个省市的1162家发卡企业已完成备案。其中,集团发卡企业94家、品牌发卡企业57家、规模发卡企业 846家、其他发卡企业165家。河北、吉林率先实现了全部地级市(州)备案企业数零突破;江苏、山西、上海、北京、陕西的企业备案进度位居全国前 列,备案企业总数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家乐福、百盛、苏宁电器等一批知名企业均已备案。
下一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继续推动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快企业备案进度,强化预收资金管理,完善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2012111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以来,商务部陆续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关于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单用途预 付卡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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