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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

甘肃省积极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紧急通知》(商秩电〔2013156号)和《关于做好春节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323号)精神,甘肃省各级商务部门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开展了全省单用途预付卡的备案登记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是国务院明确赋予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市场秩序处、驻厅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甘肃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2012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2012497号),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州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加强对本辖区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强调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此项工作做为规范流通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精神和工作要求,20121120日,甘肃省商务厅召开了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培训会,全省14个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同志,以及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业务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共计17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会。培 训会上,省商务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并邀请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员对银行存管和保单、保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天水市、临夏州、白银市等主要市州还专门召开了相应的培训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人员 和企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兰州市、临夏州、庆阳市等市州还采取上门走访重点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利用网络、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在各大市场、商场超市、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场所集中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相关政策,为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排查摸底,了解情况

为 准确掌握甘肃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使用基本情况,201212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已经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了排查摸底,为备案登记做好基础工作。据初步调查和信息反馈,目前,甘肃省无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临夏州和甘南州以外,其 它各市州均有规模发卡企业,敦煌市、酒泉市肃州区、庄浪县、灵台县等县区有其它发卡企业。

四、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按照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大部分市州已完成了宣传动员、排查摸底、企业培训等工作,规模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5家规模发卡企业、13家其它发 卡企业已取得备案号,企业正在填报相关信息。天水市、陇南市已经完成第一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工作,并分别在天水商务网、陇南商务网上对已备案的企业进行了公告,预计全省其他市州备案工作将按照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按期完成。

2013 130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驻厅纪检组会同兰州市商务局对兰州市辖区内的北京华联超市兰州店、大润发超市兰州店、王府井百货兰州店、兰州国芳百货4 家发卡企业的发卡情况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都能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对售卡情况均进行了登记,包括买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相关的银行转账的信息等,也未发现超限额发卡的情况。但检查时也发现,部分企业在售卡中心有公示的“三项制度”标识过小,售卡章程、协 议张贴在墙面不清晰等问题,检查组已当面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为加强春节期间全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甘肃省商务厅近期下发了《关于请报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甘商务秩序函〔2013203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督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完成规模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二是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市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对县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进行检查。

 

                       201321

                                               甘肃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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